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理论文章)

基层D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理论文章)

D的十八届三中***旗帜鲜明地提出:落实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D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D委(D组)落实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D的必然要求,是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是D委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关系到D的事业兴衰成败。基层D委(D组)是落实主体责任最前沿的战斗堡垒,是守土有责的重要一关,D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就抓住了D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一、D委主体责任的主要内涵

D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政治责任。这是作为执政主体的各级D委分内应该尽到的责任。各级D委作为执政主体,是“D要管D”的管理主体,对D风廉政建设负有政治责任。如果D委对D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认真履行责任,在政治上就是失职、不合格,就要受到应有的处罚。

2.法定责任。这是《D章》规定的D委应当承担的责任。根据《D章》制定的《中国******D组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D组应当认真履行D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D委主体责任既是严格遵守《D章》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中国******D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根本要求。

3.首要责任。这是因为各级D委在D风廉政建设中是首要的责任承担者。虽然D委、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D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都有责任,但是,相比之下,D委要负的是首要责任,其他权力主体要负的是次要责任。

4.直接责任。即D委对D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抓、直接抓。D委的主体责任不仅仅是要求D委书记“独善其身”,而且规定如果本部门、本系统在D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D委领导集体和D委书记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D委在D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并不是只有D委这一个责任主体,而是一个完整的责任体系。主要包括D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D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中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各级D委(D组)落实D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收到了明显成效,但工作推进不平衡,有些基层D委(D组)落实D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责任边界不明、管D治D不严、责任担当不够等问题,具体表现为“五个不到位”。

1.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认识错位必然导致落实不力。有的乡镇、部门主体责任意识淡化,对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反腐败工作纳入D委工作重点,致使D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认为D委的主责是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而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致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落实主体责任制领导小组形同虚设,只有组织形式,没有实际行动;有的落实主体责任蜻蜓点水,浮于面上,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仍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重业务轻D风等“三轻三重”现象;有的D组负责人认为经济工作是务实的,而D风廉政建设是务虚的,甚至认为D风廉政建设抓得过严会导致干部不作为,进而阻碍经济发展。这些思想上的偏差和误区,严重影响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2.责任分解不到位。D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D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D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一方面,责任分解过于原则化,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分解笼统、模糊的问题,比如“D政正职负主要责任、负直接领导责任”等;另一方面,存在责任交叉,看似多个部门负责,但又没人负责。在实际工作中缺乏针对性,硬性要求有的很难具体,落实起来有一定难度。

3.落实措施不到位。有的D委(D组)落实主体责任依旧是“开会部署、下发文件分解任务、年终考核”三步曲,工作方法单一,没有结合单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将D委主体责任细化深化、落实到位。有些D委(D组)对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和标准要求缺乏清醒的认识,工作缺乏有效抓手。有些领导干部只停留在一般号召和部署上,没有亲自抓督导、抓落实;有的只愿抓业务、不愿抓管理,只愿抓经济、不愿抓D建,只愿抓项目建设、不愿抓项目监管,对全面从严治D和D风廉政建设不想抓、不会抓、不真抓,怕得罪人,被动应付,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4.制度体系不到位。考评机制设计不完善,监督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D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缺少方法手段。有的考评属于粗放式,没有细化,千篇一律,造成执行难。加之现行的考评过分看重单位有没有违纪问题,从而导致谁反映单位问题,谁就成了阻碍单位发展不受欢迎的人。监督难是主体责任落实的软肋。单位主要负责人权力过大,不受制约,大事不经研究,暗箱操作,造成了监督难。由于现行干部管理普遍存在重用轻管的现象,有的热衷于提拔干部,做“好事”、当“好人”,不愿对干部严格日常监管,做“坏事”。最终导致考核机制简单,形式过于单一,监管手段鞭长莫及,把考核、监管写在了纸上,没有落实行动上。

5.责任追究不到位。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少。有的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三、对策建议

D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抓住了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抓住了关键,牵住了“牛鼻子”。抓D风廉政建设,是D委(D组)书记的政治责任,各级D委(D组)书记必须把主体责任牢记心中,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1.强化认识“明责”。一是靠学习强认识。充分利用D委(D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等时机,组织D员干部学习《同志关于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省委《关于落实D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上级指示精神,做到明确责任,依规履职。二是靠组织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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