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创建专项督查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李 兵
“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今年我来了几次,每次都有新感受。听取了在座各位同志介绍相关情况,又进行了实地察看,确确实实感受了这5个月来“法治毕节”创建,毕节市委市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都积极行动起来了。
法治政府建设工程59项指标,8项指标全面完成,15项指标深入推进,29项指标全面起动,余下7项指标年底起动。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工作在毕节市各级政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的正在创造亮点,而且下一步相关工作会加速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省委、省政法委“法治毕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这次专项督查,目的就是通过重点工作督查制度,进一步严格“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责任分工。实现“两个明确,两个确保”,即:一个是明确职能责任分工,明确重点任务,督查要求,确保突出重点,创造亮点;确保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创建工作都要围绕“两个明确,两个确保”,深入扎实地推进,扎实开展。“两个明确,两个确保”是省委给我们“法治毕节”创建提的要求,也需要包括省政府法制办、毕节市委市政府在内的各级一起,把“两个明确,两个确保”落实到位。这次专项督查既是一个督促,也是一个检查。通过专项督查,调研了解目前工作的进展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将如何进一步推进,交流一下意见。
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如何做到“两个明确,两个确保”,我想要抓好四个环节:
第一个是抓好政府决策。
法治政府建设工程是“法治毕节”创建的核心内容和主体,很多社会管理都是通过政府决策来实现的,这些社会事务都是法治政府建设工程的工作内容。如何抓好政府决策环节?对于政府来讲,一是要明确政府决策哪些是属于重大决策部署?国家的政府机关,包括市政府、县(区)政府、乡(镇)政府及政府的各个工作部门,哪些属于重大决策?首先要明确,只有明确了重大决策,这些事项才能够按重大决策的规范去动作。二是要在明确重大决策的基础上进行法制审核。对于重大决策,D***国务院规定是5个基本要求,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是法制审核,重大决策上会前要经法制审核。现在很多省直机关上D委会议、厅(局)长办公会议议题,上会前都要经部门法规处审查,看看有没有与法律抵触的地方。在重大决策方面,今年省委政府特别重视,要求要求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重大决策纠偏机制,对重大决策在实践执行中产生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我个人感受,省政府法制办作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参与了省政府的很多专题会议,很多专题会议纪要,省政府领导都要求政府法制办对会议纪要进行审查,纪要里有没有与法律抵触的内容,有没有与法律不相符的内容,从这些方面看,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区)政府决策环节,都实现了法治化。在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中,如果“决策”这个第一颗纽扣没有依法,后面的执行肯定是搞偏了!这是第一个环节。
第二个是抓好文件制定。
政府行政管理,很多情况下是通过文件来管理的。行政管理除了具体的执法措施外,在工作过程中发文件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方式。对于市(州)来讲,除了一些立法类的文件以外,最重要的是行政管理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所有的对行政管理对象,对行政相对人普遍适用的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文件质量如何?有很多标准,但是其中一个体现的标准就是文件质量要高要合法,如果发布一个文件与法律不符合,媒体会炒作,在实践中难正确执行。现在,对文件要求越来越严,文件是谁签发、谁复核、谁起草的都有责任。法治政府建设工程,要把好文件这个关口,在发文件这个环节就把它抓实抓好。文件发布前,一定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发布后,要备案审查,对此国家有相关制度。如果文件出台错了或者文件本身就不合法,这是行政管理本身不能有的硬伤,肯定会产生诉讼、产生复议,老百姓会说,你的文件规定与法律抵触,没有法律依据!
我们许多执法机关在实施执法管理过程中,他看的是上级的文件,主要依据上级文件进行操作。法总体上比较原则,没有文件那么具体,在实施管理过程中,如果文件出了问题,行政管理就可能会违法,因此,对存在问题的文件就应该依法撤销或者纠正,这是第二个环节。
第三个是抓好执法。
一个是执法队伍,即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有没有执法资格,有没有参加过培训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有没有法律基本知识,有没有具备执法的基本知识、能力和水平?这是队伍建设的基本条件,特别是要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如果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干了执法活动,就相当于开车没有领驾照,肯定是一切不利后果都要由执法单位来承担。前几年发生的一些群众性事件,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执法人员没有执法证,没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去执法,更没有经过培训。
一个是执法行为,即要管好执法监控,规范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有行政处罚法的程序;行政许可,有行政许可法的程序;行政审批,有行政审批的程序;行政强制,有行政强制法,各种行政行为都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有些程序如果是要政府来作出,以部门来作出就是越权;有些程序是要公开,没有公开,也违法;有些程序是要告知当事人应当拥有哪些权利,不服可以救济的方式,不告知也是违法;有些钱(行政处罚)超过一定数额是不能直接收取,必须到银行去交,如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直接收取罚款,那也是违法的。所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定的程序,我们都要遵循。《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条例》等,被征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等,这些程序必须到位。程序不到位,行政相对人告你,你还没有办法。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怎么确保程序到位,这是需要认真对待、研究的问题,包括执法主体、执法行为的规范;包括重大处罚决定是否经过政府法制审查,经过部门法制机构审查等。
再一个是法律顾问,即各级政府都建立的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法制机构,就是要在这方面把好关,给局长把好关,给县长把好关,给市长把好关,法制办就是干这事的。近年来省政府法治工作中,每年的法律事务事项都在增加,今年可能要到300件,去年是280多件,各秘书长交办件都要交给法律顾问,都要严格依法提供法律意见。现在省政府办公厅各处也非常尊重省法制办意见,省法制办提出的法律顾问和合法性审查意见,领导也比较重视,办公厅各个处也非常认真,起草的内容要征求法制办意见,应该怎么修改的就得怎么修改!这是第三个环节。
第四个是抓好监督环节。
治政府建设工程要抓好监督环节。监督环节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工程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监督,所有环节都是形同虚设,怎么监督呢?
一个是自身监督。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政府对政府各个部门的监督。监督考核,有专项考核,有文件备案审查,有行政执法监督,有行政复议案件监督,这是内部监督。不仅内部监督要加强,一系列制度都要加强,要严格,要感于动真碰硬。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上级政府对于下级政府,政府对于各个部门工作中的违法问题,该纠正的,一定要纠正,该撤销的一定要撤销,该变更的,一定要变更。不能含含糊糊,不能迁就,这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再一个是外部监督。要抓好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要建立群众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制度,包括我们通过网上的、电话的、电子邮件的,包括省政府要求对省长信箱要做到有件必复。群众监督包括对印发文件,认为不合法的也有权监督;包括对政府决策,认为不合法的也要监督。在监督方面,还要加强责任追究,有时搞一两个责任追究的案例,比你苦口婆心地去普法效果强得多。要追究违法的事,要追究违法的人,要树立起几个典型。立了规矩,就按规举去做,否则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