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落地灯箱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咸阳市北城区李家湾街道办事处
开展落地灯箱广告专项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面貌,加强街办落地灯箱广告管理,美化市容环境,提升街办品位,切实改善我街办环境卫生面貌,根据《咸阳市北城区四城联创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地灯箱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街办辖区内开展落地灯箱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街办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践行“国际级景区,五星级服务”的理念,实现创建四川省卫生示范区和美丽北城建设的目标,按照“城市卫生国际化,农村卫生城市化,城乡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将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向农村延伸,在抓好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在全街办辖内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日常工作的推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全面提升街办的城乡环境卫生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街办开展落地灯箱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街办成立落地灯箱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主要组成人员: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科,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三、整治重点及原则
重点整治辖区王胡路沿线、主次干道两侧及李家湾集市沿街未经审批擅自安装、陈旧破损、一店多匾、存在安全隐患等不符合规定的落地灯箱广告。在整治过程中,做到重点突出、集中整治、规范管理、有序统一。
四、工作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共分两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4月1日—4月5日)。组织各科室及保洁公司在所辖区域内向沿街商户宣传相关政策,对所辖范围内所有需整改的户外广告牌匾、店牌、标志进行分类登记,并照相留证,由村镇科汇总,详细记录,分清类别,摸清底子。
(二)通知整改阶段(2014年4月6日—4月30日)。根据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整治标准的户外广告牌匾,组织各组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向设置者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下达《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