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D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省局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增强企业发展信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夯实产业质量基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作出市场监管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D100周年。

一、坚持“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确保***、省及市级层面确定的533项审批改革事项落地落实。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释放和运用各类场地资源,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激发市场投资创业活力,确保全年新增市场主体20万户以上。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以承诺方式获准进入的市场主体进行守诺核查,及时跟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风险积累,让市场主体守承诺、知敬畏,真正实现宽进严管。坚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推进联合抽查常态化,全年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企业总量3%,随机抽查事项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积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1+N模式,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实行差别化抽查检查,提升抽查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推进海关、外汇、统计等部门多报合一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企业年报率100%,全市企业2020年度年报公示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依法落实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推动经营异常名录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在更多领域进行限制或禁入,规范实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依法做好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的吊销工作,组织开展年度无证无照综合治理。

(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完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功能,提升帮办、导办服务水平,全面实现设立登记与公章刻制、发票与税控设备申领、员工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事项一表申请、一窗发件,并实现分时、分次办理,完善企业网上注销专区功能。探索推行登记审批标准化,进一步提升登记审批水平。

二、坚持监管执法主责,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五)加强公平竞争执法。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优化和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促进和提高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和效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各类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企业,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着力查处一批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起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市场的积极作用,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

(六)加强价格监管执法。持续整治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涉及一般工商业用电转供电主体加价收费问题,切实做好多收费用清退及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持续推进重要民生物资价格监管工作,强化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监测重要生活物资价格异常波动,严厉打击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及其他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

(七)加强网络监管执法。深入推进2021网剑行动,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对外加强跨部门协作,对内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凝聚监管合力,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深入实施集中促销监测,在“”双11期间针对网络促销规则、商品宣传、售后服务等消费热点问题实施大数据监测,查处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重点做好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清理整治工作,维护D和国家机关形象。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升以网管网效能,督促电商经营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义务,助力线上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八)加强广告导向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利用建D100周年发布商业广告等涉及政治和意识形态的违法广告行为;加强监测线索派发处置,加强重点违法广告线索派发督办;突出食品、药品、医疗、保健食品、金融理财、房地产、长江禁捕等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财产安全领域的广告监管执法,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加强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围绕建D100周年相关主题,配合市委宣传部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推进广告产业园区健康发展,指导区局对广告产业园区规范管理。

(九)加强计量和认证检测监管执法。持续抓好加油站、出租车、集贸市场、眼镜制配业、民用三表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计量监管,严厉打击计量作弊、缺斤短两、净含量不准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1000批次,不合格企业整改率100%。加大认证检测执法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部门联动检查和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认证机构增加、减少、遗漏认证程序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认证检测市场秩序。

(十)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持续推进打击传销工作,加大清查打击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遏制和防范传销人员回流。突出打非断链,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汉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大力惩治涉渔违法广告、诱导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推进防疫执法常态化,严厉打击经营无合法来源及未经检疫冷冻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非法制售口罩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省、市打击侵权假冒和打击走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国门利剑”“蓝天等执法行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

(十一)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消费维权网络,促进消费纠纷就近投诉、快速和解,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100%。推动12315与市长专线双号并行机制的衔接。开展消费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推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的放心消费创建。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夯实市场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推进拍卖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拍卖活动。适时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持安全监管首要职责,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十二)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排查管控工作,大力推广使用鄂冷链平台,做到进口冷链食品每箱全覆盖检测率、消杀率、赋码率100%。推进食品安全深化改革工作,开展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专项行动,开展生产流通餐饮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完成食品抽检3万批次,抽检合格率达到省局目标考核要求,食品安全满意度稳定在85%以上。完成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改造500家。

(十三)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零售药店冷藏药品、中药饮片、二精药品和网络售药等领域的监督检查,防范零售终端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以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额温枪等为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无菌和植入性等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监管,确保公众用械安全。全面完成药械化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目标。全市完成药品监督抽检3000批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点监管覆盖率100%。

(十四)严格特种设备隐患治理。以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打非治违等相关工作,继续整治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抓实压力管道专项整治,初步完成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推进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扩大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健全9633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机制,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率100%,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

(十五)严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健全完善产(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重点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对通过告知承诺、简化审批程序取证企业实施全覆盖例行检查和后置现场审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率达到100%。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禁塑等涉及安全和环保类产品,以及连续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的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6千批次,不合格市场主体处置率100%。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和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加严监管。

四、坚持质量强市战略,切实提升全市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六)扎实开展质量一体化服务。建设中小企业一体化服务体系,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在全市建立17个以上一站式质量服务站,打造开放式的中小企业质量一体化网络服务平台。深化中小企业质量能力提升工程,在5个行业200家中小企业开展质量能力提升行动。着力培育名家名企名牌,加强国家、省、市、区质量奖培育梯队建设,完善武汉名品评价机制,扩大认证范围,开展武汉名品联盟认证,培育武汉名品10个以上。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工作,打造质量强区工作标杆。

(十七)扎实推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巩固和深化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工作成果,优化完善全市新型标准体系,加强市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新增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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